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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档案
单位名称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
资料认证 单位资料未认证
级别 国家级
类型 协会
所 在 地 北京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注册年份 1994
服务宗旨 专业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行业标签 建筑建材    
单位介绍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英译:China Bulk Cement Association Of Popularization & Development,英文缩写:“CBCA”),简称“中国散协”,是1994年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的散装水泥行业唯一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170367)。中国散协接受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和工信部、商务部、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等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2016年,经民政部批准,中国散协已与原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资委脱钩,现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党建工作局是中国散协的党建领导机关,并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委代管中国散协党务工作。会员由全国从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装配式建筑、被动房、防水、保温、固废综合利用、辅助性胶凝材料等散装水泥应用领域各相关产业管理、生产、运输、储存、流通、使用、科研、设备制造、信息化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组成。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公机构,秘书处内设财务与综合部、会员服务与宣传部、标准化与质量检测工作部、分支机构工作部、绿色认证工作部、奖励办公室、科技发展与信用评价部、纳米材料科学研究院、纳米水泥工程院、专业技能培训中心等。中国散协下设若干分支机构,已正式成立的分支机构有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预拌砂浆专业委员会、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预拌砂浆机械化施工专业委员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被动式装配建筑专业委员会、建筑防水与保温专业委员会、生态修复材料专业委员会、粉煤灰专业委员会、固废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预制建筑产业专业委员会、外加剂产业发展委员会、绿色建材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地聚物水泥与绿色建材委员会、水泥工程技术专业委员会,根据协会建设的需要和散装水泥绿色产业的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应用领域的拓展,还将适时设立新的分支机构。中国散协业务指导《中华建筑报•散装水泥》双周刊,主管《散装水泥》杂志,主办“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www.chinabca.com)”、“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CBCA”微信公众号。


协会成立以来,在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推广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装配式建筑、辅助性胶凝材料等绿色产业方针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行业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同政府部门制定指导行业发展规划(意见)、反映会员诉求、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承担政府部门委托工作、加强会员间的技术和商贸信息交流、推广引领行业发展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组织业务培训及开展国际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行业组织的重要作用。2010年2月,协会被国家民政部评为3A级全国性社会组织;被原国内贸易部等相关部委评为优秀社团组织并多次受到业务主管单位表扬。随着国家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以及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在新时期的发展,中国散协将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散协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辅助性胶凝材料等产业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会员单位对我国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辅助性胶凝材料等相关产业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有关部门制定各相关产业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建议;

(三)举办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和论坛等,普及宣传有关专业知识,推广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辅助性胶凝材料等产业的先进经验、技术和产品;

(四)组织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和交流,推广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辅助性胶凝材料等产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进散装水泥各相关产业产品、设施和装备的技术进步,组织散装水泥各相关产业中的骨干企业编制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工作;

(五)举办各种形式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辅助性胶凝材料等产业技术和管理培训班,开发智力,培养人才,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辅助性胶凝材料等产业工作者提供业务学习、培训、考察、知识更新的良好机会和条件;

(六)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道德水准;

(七)开展咨询、协调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诉求,为会员单位服务;

(八)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技术、市场信息,加强国际间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辅助性胶凝材料等产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九)编印汇编、会刊及行业有关政策、技术等资料;

(十)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行业统计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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